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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辖区高速路“起步价”28日起降为每次5元
来源:聊城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6-28 10:06:33 阅读:498
6月27日,记者从济聊馆高速公路管理处得知,从28日凌晨开始,聊城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要与全省统一进行调整,最低收费标准从15元/次降至5元/次(特大桥、隧道除外),按车次收费的改为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的车辆最低收费标准也被称为“起步价”。据了解,调整前执行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主要依据1999年起执行的《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2006年起执行的《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但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路网出现了部分短距离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很多人抱怨,不论行驶多少公里,只要上高速就要收取十几元的道路通行费很不合理。
    为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更为合理,有效减轻短途行驶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费负担。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降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自6月28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降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按车次计费的,改用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费用尾数为“0”或“5”。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点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目前聊城辖区内的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费率表版本已经升级,升级范围包括所有人工车道和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等。(霍红 周丰 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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