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6日下午5时30分,星期六,我从聊城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马自达6(白色),1月28日上午8时去4s店去拿合格证及办理挂牌业务(期间销售员董敏跟随办理),中午12时左右,去汽车装饰店装修(有录像为证),下午三点左右安装牌照时,发现前保险杠有动过痕迹,左右翼子板大灯附近有整形喷漆现象,并有流坠,喷漆有裂纹,随即通知销售员董敏,让她带技师到装饰店现场检查,通过交涉她要求必须到4S店检查,我们立即到4S店,经技师、销售经理检查后结论为进行过整形喷漆(有录音为证),销售经理狡辩说厂家刮擦后进行的喷漆处理,与4S店无关,但又说答应赠送装饰或保养补偿要求,但在随后的交涉中又有一位副总说只能给重新喷漆。我方无法接受。后消协调解无果,孙经理要求做第三方鉴定,我方也答应了,但是现在一直推脱找不到鉴定机构。